关于201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4日 12:01 浏览次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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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闽社科规办[2018]17号)管理办法和《关于启动第一批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第二轮建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厦门大学海洋法与中国东南海疆研究中心2018年拟资助3项基地重大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1.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策略的研究

2.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策略的研究

3. 台湾海峡(或台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制二、申报条件、要求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为基地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2.基地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尚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不得申报。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允许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基地应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研究合同。

4.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关部门的除外)。

5.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6.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8.《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9.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三、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19年项目。

2.申报人必须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项目申报需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1、2),《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提交基地办公室,并将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清单(见附件1、2、3)电子版发至邮箱:huizhong@xmu.edu.cn。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五、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有项目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作决策咨询参考时必须注明基地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否则不予确认。

项目成果为专著公开出版的,必须使用省社科规划办统一设计的基地标识(Logo),必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科规划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注明:Major project funding for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base in Fujian province social science planning),同时注明基地名称及资助项目号。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联系人:钟慧,联系电话:0592-2182870


附件1.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

附件2.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及《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 《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清单》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海洋法与中国东南海疆研究中心

2018年6月4日